第254章 借尸(2 / 2)

到家的时候,玉姑正站在院子里晒被子。老头一看见她,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,愣在原地,嘴唇哆嗦着,眼泪唰地就下来了。

“玉姑……我的玉姑啊……”老头扑通一声跪在地上。

玉姑回头一看,手里的被单掉在地上。她的脸一瞬间变得惨白,嘴唇动了动,喊出两个字:“……爹?”

这个老头就是柳敬亭。

后来我才知道,柳玉姑“借尸还魂”的事不知怎么传到了洛宁县。柳敬亭本来不信,可架不住家里人一遍遍地说,说赵家坳有个媳妇,说话行事跟死去的玉姑一模一样,会写字,会看病,还知道柳家湾村口大槐树上喜鹊窝里有枚铜钱。柳敬亭半信半疑地找上门来,一见玉姑的神态举止,当场就信了——那站姿、那说话时微微偏头的习惯、那笑起来嘴角的弧度,跟他死去的女儿一模一样,装是装不出来的。

父女相认,抱头痛哭。柳敬亭说要把玉姑接回去,我一听就急了。

“她是我媳妇!”我挡在门口说。

柳敬亭瞪着眼看我:“她是我闺女!她姓柳,不姓李!这个身体是你们赵家的,可里面的魂是我们柳家的!”

我哑口无言。

玉姑——或者说,住在我媳妇身体里的这个魂——站在中间,左右为难。她看看我,又看看柳敬亭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

“爹,”她说,“维东他……对我很好。”

柳敬亭跺着脚说:“好什么好!一个泥腿子,拿什么养活你?你从小到大吃的穿的用的,哪样不是精细的?你跟他住这三间破土房,你受得了?”

玉姑低下头,不说话了。

我心里像被人捅了一刀。是啊,我一个穷庄稼汉,拿什么跟人家比?柳家再破落,也是书香门第,有田有宅。我有什么?三间借来的破房,几亩租来的薄地。

那天柳敬亭没有强行带人走,在村里住了三天。三天里,玉姑跟他谈了很多,说的都是柳家的旧事,我在旁边听着,一句嘴都插不上。那是我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——她确实不是秀英,她是另一个人,一个跟我隔着千山万水的人。

柳敬亭走后,玉姑变得沉默了很多。她不再像之前那样偶尔跟我开个玩笑,也不在院子里哼小曲了。她常常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发呆,望着洛宁县的方向。

我知道她想回去。

可我不想让她走。

我赵维东这辈子,头一回有人对我笑、给我暖被窝、在我累的时候给我端一碗热汤。我舍不得。

这种自私让我日夜煎熬。白天我拼命干活,把自己累得像头牛,晚上躺在炕上,听着她翻来覆去的声音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事情还没完。柳敬亭前脚走,李老栓后脚就来了。

李老栓是来兴师问罪的。他不知道从哪儿听说柳家要来抢人,气得浑身发抖,冲进我家就骂:“赵维东你个没良心的!我闺女嫁给你,活生生一个人,你给弄成了什么?现在还要让别人把她领走?你当我李家是好欺负的?”

哑巴岳母跟在后面,咿咿呀呀地比划着,眼泪糊了一脸。

玉姑端了碗水递过去,李老栓一巴掌把碗打飞了:“你不是我闺女!你是个鬼!你把秀英还给我!”

玉姑被这一巴掌吓得往后退了两步,撞在我怀里。我搂住她,感觉到她在发抖。

两边都是亲人,两边都在抢。可这个身体只有一个,这个魂也只有一个。

事情越闹越大。柳家请了律师,李家请了族长,两家人闹到了县衙。

民国八年的春天,我在洛宁县衙门的公堂上,头一回见到了县太爷。县太复姓欧阳,是个留过洋的年轻人,戴着金丝边眼镜,据说在日本学过法律。

公堂上站满了人。柳敬亭带着律师,李老栓带着族长,我站在中间,玉姑站在我旁边。外面围了一圈看热闹的百姓,把衙门口堵得水泄不通。

欧阳县令敲了敲惊堂木,开始问案。

柳家的律师说:“此女体内之灵魂确系柳敬亭之女柳玉姑,有她亲笔所写书信为证,有她对柳家旧事如数家珍为证。灵魂乃人之根本,躯体不过皮囊。既灵魂为柳家之女,则该女应归柳家。”

李家的族长说:“放屁!这身子是李老栓的闺女李秀英的身子,赵维东三媒六聘娶的是李秀英,婚书上的名字是李秀英。身子是李家的,人就是李家的。什么魂不魂的,怪力乱神,岂能呈堂证供?”

欧阳县令推了推眼镜,看向玉姑:“你自己怎么说?”

玉姑站在堂上,沉默了很久。公堂里安静得能听见蜡烛燃烧的噼啪声。

她终于开口了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:

“大人,我是柳玉姑。我记得我爹的书房朝南,记得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树,记得我娘给我做的最后一双绣花鞋上是并蒂莲的图案。我记得我是怎么跳的河,记得水灌进鼻子里的滋味。这些事,李秀英不可能知道。”

她顿了顿,转头看了我一眼,又看了看李老栓,眼眶红了。

“可这个身体是李秀英的。我能感觉到——这双手粗糙,有茧子,是干惯了农活的手;这双腿疼,一到阴天就疼,是小时候在冷水里泡出来的毛病。这些都是秀英的,不是我的。我占了她的身子,我……我对不起她,对不起李大叔、李大婶。”

李老栓听到这里,嚎啕大哭。哑巴岳母跪在地上,拼命磕头。

玉姑也跪下了,朝着李老栓磕了三个头:“大叔,我不是有意占了您闺女的身子。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。可这一年多来,维东对我好,村里人对我也好,我……我把自己当成过这个家的人。”

她站起来,又朝柳敬亭鞠了一躬:“爹,我也想回去看看您,看看娘的坟。可我不能跟您走。这个身体是李家的,我走了,维东就什么都没了。”

公堂上鸦雀无声。

欧阳县令沉吟半晌,提笔写下判词。他的判词后来被人传抄,据说还登了报纸,成了民国奇案之一。判词是这样写的:

“查此案,魂与身各有所属,情与理两难周全。魂乃柳氏之女玉姑,有诗文才学为证;身乃李氏之女秀英,有婚书媒妁为凭。魂无身不显,身无魂不活。二者已合,不可复分。今判:该女以李秀英之身、柳玉姑之魂,仍归赵维东为妻。柳敬亭以岳父之礼相待,李老栓以女儿之情相处。两家自此结为亲家,不得再生争端。若违此判,本县定不宽贷。”

这判词说得好听,其实就是和稀泥——人还是我的人,但柳家可以当亲戚走动,李家也不能不认。

柳敬亭不服,要上诉。欧阳县令把惊堂木重重一拍:“上诉?你拿什么上诉?拿你闺女的魂还是拿人家的身?本县判案依的是人情法理,你若不服,去省城告,看哪个法官敢接这桩鬼官司!”

柳敬亭被噎得说不出话。

李老栓也不服,还要闹。欧阳县令叹了口气,从袖子里掏出二十块大洋,递给他:“老丈,你闺女的身子还在,魂虽然换了,可她对你二老有孝心。这钱你拿着,回去好好过日子。人死不能复生,你闺女秀英……早就走了。你得认这个理。”

李老栓捧着那二十块大洋,站在衙门口,哭得像个孩子。

尾声

从县衙回来以后,日子照常过。玉姑——我还是叫她秀英,叫顺嘴了,改不过来——还是那个样子,爱看书,懂医术,不爱串门子。但她变了一些,对我更亲了,不再像以前那样隔着点什么。

每年逢年过节,柳家都会派人来接她去住几天。她也去,住个三五天就回来,回来的时候总会带些书本、药材,还有柳敬亭给我捎的茶叶和布料。

李老栓那边,她也没断。每个月她都让我送些粮食、钱过去,逢年过节也去探望。李老栓后来也认了这个“闺女”,虽然心里别扭,但时间长了,也就习惯了。

民国十二年,玉姑给我生了个儿子。生的时候难产,她自己给自己开方子,硬是挺过来了。孩子落地的时候哇哇大哭,她抱着孩子,满头大汗地冲我笑。

“维东,”她说,“这孩子像你。”

我凑过去一看,皱皱巴巴的一团,哪里看得出像谁?可我还是咧着嘴笑了,笑着笑着,眼泪就掉下来了。

孩子满月那天,柳敬亭来了,李老栓也来了。两个老头坐在一张桌子上喝酒,喝到后来,柳敬亭念了两句诗: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”李老栓听不懂,举着酒杯说:“啥沉不沉的,喝!”

我站在门口,看着院子里闹哄哄的人,看着灶台前忙活的玉姑,心里突然想起她刚“醒”来的那个晚上,她缩在炕角,看我的眼神像看一个陌生人。

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。

有时候我半夜醒来,看着她睡在旁边的脸,还会想起那天的情景。我始终不知道,那天晚上醒来的到底是柳玉姑还是李秀英,或者两个都是,两个都不是。

我只知道,她是我的女人,是我儿子的娘。

这就够了。

本章节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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