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列谢克的中文说得磕磕巴巴,但总算把意思表达清楚了。
“不用客气,”
周晓白笑着说,“还要多谢您和塔莎姐姐,经常邀请我来玩呢。”
她之所以常来这里,主要目的就是跟着塔莎学习俄语。
周晓白一来,客厅里的主角立刻换了人。
两女人,一个说着带京腔的俄语,一个说着带俄语味的中文,叽叽喳喳地聊了起来,瞬间就把刘海中和阿列谢克两个大男人晾在了一边,连晚饭都忘了要做了。
阿列谢克乐得清闲,端着茶杯看报纸。
刘海中看着两个聊得热火朝天的身影,摸了摸鼻子,自觉地转身走进了厨房。
客厅里,聊着聊着,塔莎忽然神秘地一笑,拉起周晓白的手:“走,小白,我带你去我房间看看。”
当房门推开,周晓白第一眼就看到了床头柜上那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,瞬间被惊得挪不开眼。
“天哪……”她忍不住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叹,“塔莎姐姐,这个……好漂亮!”
在这个年代的华夏,鲜花更多是作为公共场合的点缀,将玫瑰作为私人礼物,尤其是象征爱情的礼物,实在是闻所未闻。
“塔莎姐姐,哪来的?”
这束花的出现,对周晓白的冲击力不亚于一件精美的西洋古董。
塔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
女人的幸福,总是渴望在同性面前得到见证和羡慕。
她脸上是藏不住的骄傲,随手拿起一枝,放在鼻尖轻嗅,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:
“哦,这个呀?楼下那位,你叫他刘先生的,送的。”
“刘同志送的?”
周晓白眼中满是羡慕,“他……他太浪漫了!塔莎姐姐,你真幸福。”
“谢谢,”塔莎将手中的玫瑰递给她,“将来你也会有的。”
周晓白接过那朵玫瑰,心底仿佛有一颗种子悄然种下,默默想着:
将来自己的那个人,也一定要像刘同志这样,会送自己这么漂亮的玫瑰花才行。
……
厨房里,刘海中已经大展身手。
国家对阿列谢克的待遇确实没得说,冰箱里塞满了市面上难得一见的各种食材。
做了一锅红菜汤,又用黄油和黑胡椒煎了鲜嫩的香菇牛排。
当他把菜端上桌时,才朝着楼上喊道:“塔莎,下来吃饭了!小白,你也一起来吧!”
“咚咚咚”,两人说说笑笑地从楼上走了下来,周晓白的手里,正拿着那朵塔莎送她的玫瑰。
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刘海中晃了晃手里的花:“刘同志,这是塔莎姐姐送给我的,你不会见怪吧?”
“当然不会,”刘海中笑着拉开椅子,“快坐下吃饭吧。”
“不了不了,我妈妈已经做好饭了,我得回家吃。”周晓白连连摆手。
“我都已经按你的份做好了,”刘海中指了指桌上的三份牛排,“尝尝我的手艺吧,不然可就浪费了。”
周晓白犹豫了一秒,看了看塔莎。
塔莎也劝道:“就是,你回去跟你妈妈说一声再过来。”
“……那好吧。”
几分钟后,周晓白再次返回,三人在餐桌旁坐下。
然而,当牛排端上来时,周晓白却犯了难。
她看着眼前的刀叉,有些不知所措。
塔莎看出了她的窘迫,耐心地为她做着示范:“你看,这样,左手拿叉子按住肉,右手拿刀,轻轻地切。”
周晓白学着她的样子,笨拙地操作起来。
但中国人吃饭的习惯早已根深蒂固,右手拿惯了筷子,总是不自觉地想用右手把切好的肉块送进嘴里,左手里的叉子用起来别扭极了,姿势显得分外滑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