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队的人群顿时更激动了,纷纷往前挤,手里的钞票挥舞得哗哗响。
“我我我!算我的!”
“我先来的,刚才就排着了!”
糖糖没有看那些争先恐后递过来的钱。
她的目光越过面前的人,落在人群最后。那里站着一个女孩,二十五六岁的样子,低着头一直在刷手机。周围的喧闹和拥挤像跟她隔了一层看不见的玻璃,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糖糖从石墩上滑下来,穿过人群,走到女孩面前。
女孩察觉有人靠近,抬起头,眼底带着一层浅浅的青灰色。
“姐姐,”糖糖仰着脸看她,声音软糯糯的,“你给糖糖一百,糖糖帮你捉了家里那只小妖。”
女孩愣了一下,本能地把手机屏幕按灭,扯了扯嘴角,“小朋友,我家里没有妖怪,你看错了。”
糖糖仰着脸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。“姐姐,你未婚夫是不是三个月前抱回来一只雪白的兔子?”
女孩惊讶张了张嘴,过了两秒才找回声音。“……是,你怎么知道?”
糖糖没有回答,又问了一句:“你最近是不是总觉得浑身没力气,晚上睡不好,白天醒来比没睡还累,照镜子都觉得自己的脸色一天比一天差?”
女孩握着手机的指节慢慢收紧,她的确有这个小孩说的所有症状。正因为这样她才请假去了一趟医院,做了全套体检,可报告出来她指标一切正常,医生说她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,让她多休息。
可她知道自己不是压力大。她每天早上从床上爬起来都觉得像被人抽走了一半的命,有时候盯着电脑屏幕看久了,眼睛会忽然发黑,耳鸣一阵一阵的,连指甲上都开始出现浅浅的竖纹。
“你怎么知道这些?”她的声音有些发紧。
糖糖从小布包里摸出一根棒棒糖,剥开糖纸塞进嘴里,“因为那只兔子不是普通的兔子,是只兔妖。你跟它绑了换命契,它正在一点一点把你的命换走。”
女孩的眉头皱了起来,往后退了半步。这些话从一个小奶娃嘴里说出来,配上她鼓着腮帮子吃糖的样子,荒诞得像在听童话故事。
一只巴掌大的兔子,被她未婚夫养在笼子里,每天喂几片菜叶,偶尔放出来在沙发上跳两下。那小东西怕人,她去摸它都会缩成一团。
兔子是妖怪?还要换她的命?
“小朋友,”她的语气淡下来,手指已经划开了手机屏幕,“这种玩笑不好笑。”
“姐姐,”糖糖的声音不急不缓,“你以前是不是养过一条狗?是一只金毛,叫布丁,养了五年。它是在你未婚夫把兔子带回来的第二天死的,死在自家院子里,身上没有伤口,查不出死因。”
女孩猛地转过身来,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,“你怎么知道布丁?”
糖糖叼着棒棒糖,抬手指了指她身旁的空地,“它告诉我的,它就在那里。”
女孩顺着糖糖的手指看过去,那里空荡荡的,只有几片落叶被风吹得打了个旋。
可就在她看过去的那一瞬间,一阵极轻极柔的风拂过她的脚踝。那触感不是风,更像是毛茸茸的尾巴尖扫过皮肤的温度。
她的手猛地捂住嘴,眼泪毫无预兆地滚落下来。
糖糖歪了歪头,像在认真听谁说话。她嘴角向上弯了一下,伸手在空气中轻轻拍了拍。
“姐姐,布丁说它一直在你身边。那只兔子刚来的时候就想对你下手,是它拼命阻止。兔妖嫌弃它碍事,所以设计害死了金毛。”
女孩的眼泪啪嗒啪嗒砸在地上。她想起了,未婚夫把那只白兔带回家的时候,布丁的确十分排斥,甚至还作出功力的姿势。
布丁死的那天早上,那只兔子莫名其妙地蹲在布丁的窝里,红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。
明明头天晚上还好好的,还冲她摇尾巴,舔她的手心,结果第二天它就死在了院子里。
“姐姐,你今天从医院做完检查回家,原本不是要往这条路走的。”糖糖的声音很轻,“是布丁一直在你耳边叫你往这边走,你不知不觉就走过来了。”
女孩猛地抬起头,她今天从医院回来确实不打算走这条路,因为这条路是最远的,要绕古玩街一大圈。可她今天出了地铁站,脚步鬼使神差地就往这边拐了,像有人在她心里反复地念叨着“往这边走、往这边走”。她以为是巧合,没有多想。
“它把我引到这里来,是为了遇见你?”女孩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。
糖糖点了点头。
女孩蹲下来,和她平视。她用手背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眼泪,声音还在抖,但语气已经稳下来,“小朋友,你要多少钱?”
糖糖伸出一根手指头,“捉妖一百。”
“好。”女孩从钱包里拿出一整崭新的百元大钞,递给糖糖。
糖糖把钱收好,她站起来转身面对还在围观的人群,小手合十,奶声奶气地说:“各位酥酥姨姨,糖糖想把最后一卦留给这个姐姐。你们的面相糖糖都看了,都是很有福气的人,今天不用算这一卦也会顺顺利利的。”
围观的人刚才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,没有一个人再往前挤。
最先排队那个年轻男人把五十块钱揣回兜里,摆了摆手,“给这个姑娘算吧,她比我们更需要。”
旁边的人也纷纷点头,有人大声说了句“姑娘你可一定得信这个小天师。”
女孩拦了一辆出租车,拉开车门,糖糖牵着秦晋的手跟着她上了车。
女孩坐在副驾驶,回头看了糖糖一眼。“你们就这样跟着我回家,不怕我是坏人?”
糖糖靠在秦晋肩膀上,嘴里还叼着那根没吃完的棒棒糖,语气平静,“姐姐,你伤害不了我们。”
女孩讪讪地笑了笑,转过头去。
不知道为什么,她竟然觉得这个三岁半的小奶娃说这句话的时候,不是在逞强,是在陈述事实。
车子停在一栋老式居民楼楼下。女孩掏出钥匙开门,门刚推开一条缝,一个温柔的有些过分的声音就从客厅里传了出来。
“乖乖,今天穿这件粉色的好不好?上次那件白的你嫌太素,这件上面有亮片,转起来会发光哦。”
女孩的未婚夫盘腿坐在沙发上,面前整整齐齐摆了一排巴掌大的小衣服。
有蕾丝花边的蓬蓬裙,有缀着珍珠的小斗篷,有镶了水钻的公主裙,每一件都做得极精致,在阳光下下闪闪发亮。
他手里托着一件粉色亮片的,正低头柔声细语地跟怀里那团雪白的小东西说话。
“不喜欢?那换这件紫色的?紫色的显贵气,我们乖乖毛白,穿什么都好看。”他把兔子举到面前,鼻尖几乎贴上了兔子的鼻尖,声音轻得像在哄婴儿,“你挑一件嘛,挑好了老公给你戴上新买的蝴蝶结,今天刚到的,上面有小铃铛,走路会叮叮当当响哦。”